2018年9月19日上午,应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301室召开。座谈会由华文教育研究院胡建刚副院长主持,华文学院胡培安院长、纪秀生书记、创新创业学院王晶副院长和华文学院、华文教育研究院的教师、研究生一起参与了本次座谈会。
与会诸位专家学者和研究生同学畅所欲言,围绕《草案》的各部分内容进行逐一推敲,对草案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定义、少数民族语言以及方言等内容进行了相关探讨,并提出了应将《草案》第二十条中的“对外汉语教学”修改为“汉语国际教育”、《实施办法草案》第二条中的“视力残疾人”应修订为“视力障碍人士”等具体建议。
座谈会中提出的系列修改意见将以书面形式由华侨大学相关负责单位向省语委反馈。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