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和《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招生单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研究院拟录取接收推免生2名,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此拟录取名单仅为我院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请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名单为准。
公示期:2022年10月20日-10月24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华文教育研究院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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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教育研究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