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文教育研究院(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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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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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华文教育国别史研究系列丛书”2014年度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

经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领导小组批准,“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 · 华文教育国别史研究”2014年度第一批子课题从即日起面向全校公开招标,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

二、招标对象 华侨大学的相关专家学者和科研团队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0个招标书目(详见附件:《招标指南》),资助强度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1.5万-2万元左右,研究成果最终形式要体现为高水平的学术专著,字数不少于18万字。

四、投标资格与限项规定

本次招标的课题将依托责任单位进行管理。投标课题可由投标人即课题主持人独立承担,也可由投标人牵头组建课题组并负责实施。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

2. 本课题经费将直接划拨给申请者所在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具体部门可由申请者向我院提出。

3. 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平台。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课题主持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 投标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个别条件优秀的申请者可不受此限制。优先考虑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课题的申请者。

3. 投标人在填报研究小组成员的信息资料前,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否则视为违规。

五、投标课题要求

1.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规定的研究课题申报(见本公告附件),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 投标课题不得与投标人或主要团队成员已结项或在研的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等其他课题形成重复立项和近似立项。

3. 投标人要按照《投标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申报,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动态,课题论证要求框架合理,思路明确,体现出较高的学术价值。

4. 投标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适当的经费预算。

5. 书稿的完成时限,自《撰写协议书》(将另行发文)签订之日起计算,限二年内完成,否则视为违约。

六、投标纪律要求

1. 投标人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已获中标,一律撤项。

2. 投标人和团队成员必须同意投标申请书申报条款,同意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投标申请书》原件上签字。

七、时间安排与评审流程

1.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 投标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使用宋体5号字;投标人签字后报送我院。

3. 本院将组织专家对《投标申请书》进行集中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将在“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4. 对公示无异议者,我院将与其签订《撰写协议书》。

八、投标材料的报送

投标材料清单、格式和报送方法如下:

1. 《投标申请书》(WORD文件格式):纸质版各一式4份,其中1份原件、3份复印件;电子版1份。纸质版采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

2. 投标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如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则须提交其博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扫描并制作为PDF文件格式):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3. 上述投标材料的纸质版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报送本院项目办;材料的电子版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发送至项目专用邮箱:guobieshi@sina.com。

九、课题成果管理

1. 如课题获准立项,申请人填写中标通知书回执并签订《撰写协议书》后,该文件中的“投标人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投标人在撰写书稿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撰写任务。

2. 研究经费在签订《撰写协议书》后首付50%,自《撰写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投标人需将已完成的部分书稿的电子版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通过中期检查后,我院将支付经费的30%。

3. 书稿完成后,投标人要按照《撰写协议书》上规定的时间将书稿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邮寄发送至我院。我院将组织专家对书稿的完成质量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将拨付剩余20% 的研究经费;评审尚未通过的,将根据专家意见给投标者提出反馈,限期修改完善,待修改完毕后再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将拨付剩余20%的款项。

4. 通过评审的书稿将由我院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版,出版社也由我院统一安排。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篡改书名、删减或增补内容等)擅自联系出版社独立出版或将书稿纳入其他丛书系列出版,一旦发现,本院将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5. 凡以“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 · 华文教育国别史研究子课题”的名义公开发表成果或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须事前征得我院项目办的同意,否则视为违规。

报送材料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华侨大学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3楼

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国别史丛书项目组” 邮编:6167212

电话:0592-6167212 电子邮箱:guobieshi@sina.com

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

2014年3月26日

附:01 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 • 华文教育国别史研究”投标申请书.docx

附:02 华侨大学华文教育研究院 • 华文教育国别史研究”投标指南.docx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行政大楼13楼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7212     邮箱:hwjyy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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