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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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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教育研究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0-09-2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1、所有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4、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二、接收环节考核办法

1、推免生接收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外校推免生可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要求参看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体检表原件须于复试后一周内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办。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关于拟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8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五、注意事项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接收:①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②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2、对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3、未尽事宜,请参照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3/2388.htm。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华文教育研究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领导小组。

华文教育研究院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 0592-6167212  邮箱:zhangwenjing@hqu.edu.cn

 

华文教育研究院

                                              2020年9月24日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行政大楼13楼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7212     邮箱:hwjyy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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