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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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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9    作者:     来源: OA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评奖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2)。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3),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四、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五、我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日。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泉州校区杨思椿201办公室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13办公室

联系人:韦老师:22693731 黄老师:22695699

电子邮箱:skccg@hqu.edu.cn

六、注意事项

(一)本届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且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个人无法直接在网上进行申报,请申报者一定要按照文件中对《申报评审表》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评审表》,以便学校统一上传。(为确保正常填报,请使用Windows 版的Word xp、Word2003、Word2007或者更高版本的Word进行操作,不能使用WPS或者Mac版Word。)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遴选和公示工作,请申报者务必于3月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社科处成果管理科。

附件

1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答疑

3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1月27日

  • 附件【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答疑.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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