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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语学习认知神经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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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语学习认知神经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实验室内及周围嬉戏打闹。

二、禁止携带危险品、食物、及饮料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区域内吸烟、进食、饮水。

三、使用设备之前,教师需提前提出申请,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并登记在册方可使用实验室。

四、坚持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设备设立记录册,保持设备全生涯状态可记录。

五、实验室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管理人员应负责保持实验室的防火、防盗,保证仪器设备安全。

七、管理人员应负责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八、实验室应配备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

九、实验室设备物品标注、注意事项应明示于设备旁。

十、爱护实验室的各项设施,实验人员在使用实验设备前应详细认真阅读相关“仪器操作规则”,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十一、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与被试人员的随身物品应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放置个人物品。实验人员需保持实验室的设备设施整齐清洁,严禁在墙、桌椅、仪器等公物上随意涂写,严禁盗窃、蓄意损坏公物。

十二、实验人员不得自行修改仪器自身的程序和原定设置,严禁在计算机内安装娱乐等与实验无关的软件。

十三、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乱动实验设备和仪器。禁止在实验室内乱拉、乱用电线和使用不安全规定的电器设备。

十四、实验中如遇到设备发生故障,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刻停止实验,并立即向实验室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维修。

十五、由于实验人员未按照《仪器操作规则》进行操作而导致实验设备故障、损坏或遗失,责任由该操作人员承担,并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或购置费用进行赔偿。

十六、实验室仪器设备一律不得私自外借,不得擅自挪用实验室设备及零件、配件以及实验室内的一切公用设施。

十七、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复制、转借实验室钥匙。一旦发生事故,私自配钥匙者将承担相关的责任。

十八、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应清理相关设施,及时倾倒垃圾,带走随身物品。

十九、离开实验室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华语学习认知神经实验室

2019年4月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行政大楼13楼     邮编:361021

电 话:0592-6167212     邮箱:hwjyyjy@163.com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422号

工信部备案号:闽ICP备110002060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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